丹徒区人民政府丹徒区人民政府的机构职能1.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,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;2.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、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;3.研究审核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、镇政府向区政府请示的
大理州人民政府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(一)承办省人民政府文件、指示、决定在大理州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州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报告、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,以及省委、省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同级党委、人大、政协交由州